修法的主要目的,是轉化你的心智。 -- 大寶法王
Dharma 在佛教裡,稱教規、律法或戒。修法,是修行佛法。是奉行戒律。
當靈魂降生到肉體時,其中一個難以駕馭的元素是風。心智常常像脫韁的野馬,無所繫絆的四處狂奔。有人喜歡稱此種狀態為自由自在,真的這是自由嗎?當你有重要的事情,必須要做時,如果心智還是自由自在的四處狂奔,這個「自由」就比較像是個干擾,成了阻礙,讓你做不到想要做的事情。
對野馬而言,它自己是自由的,對騎馬的人而言,野馬對他是個干擾,他的意志所要行進方向,無法得到座騎的配合。如果,他有匹強大且溫馴的馬,那麼這個騎士,就得到充分的自由,想去那裡就去那裡。所以,對騎士而言,他的自由,是來自於一匹失去自我意志自由的馬匹。因此,野馬必須要訓練成為溫馴的馬。
修法,是將沒有規範、狂野的心智收斂,訓練,將他轉換成溫馴的心智,所以這心智的騎士 -- 也就是靈魂,就能獲得自由,遂行靈魂想執行的心向,沒有阻礙,沒有跨越不了的,也沒有穿越不了的。
奉行戒律的目的就是為了獲得靈魂的自由。願我們都獲得祝福,能駕馭我們的心智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